失業勞工子女109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申請,最高補助兩萬六
臺北市勞動局為減輕失業勞工家庭經濟負擔,讓失業勞工子女能安心就學,自109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失業勞工子女109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申請,補助金額最高達26,000元,快看以下申請資格與方式。
一鍵免費訂閱Mr486電子報,最新資訊、家電優惠及好康優惠
【申請資格】
- 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正式學 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 申請人失業期間為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失業日期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
- 申請人及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 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已獲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方案」者,不予補助)。
【補助金額】〔補助額度以實際繳納數額為限〕
- 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5,000元。
- 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 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12,000元。
- 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26,000元。
【受理申請期間】
自109年8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方式】
有網路申辦及臨櫃申辦兩種方式,申辦說明及表格下載可上台北市勞動局查詢;若有相關訊息亦可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轉3318詢問。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