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投資現場】領了美國公司債利息1556萬!到底要不要被扣30%稅?
前幾天,我提到我有一筆購買美國某公司的債利息進口袋,美國公司債的利息是每半年就發一次,所以這投資一年利息就有1556萬台幣(以30.45計算)。
有一位網友問這利息是否要繳給美國政府30%的稅,我想說接寫一篇『稅』的部分來跟大家分享。
這個觀念很重要,你可以現在沒有錢投資,但這觀念你不能沒有,誰知道你以後會不會發財,對吧。
首先,我在美國的投資都是公司債跟股票。這部分都是複委託方式。就是說,我並沒有在美國開戶喔,而是在台灣透過國泰證券來購買美國公司債、美股、FCN等。實際上債券是他們代為持有。
利息配發時,是由發行公司經由託管銀行匯給券商,再由券商入帳給我。
根據規定,美國對非美國稅務居民的債券利息,原本預扣稅是30%,但這筆稅不是每個人都要繳,只要這檔公司債屬於「投資人非美國來源收入(portfolio interest)」,而且是透過台灣券商持有的境外債券,那利息就可以免預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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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美國稅法的Portfolio Interest Exemption,以及投資人提供非美國稅務居民證明(W-8BEN表格),利息可免預扣30%稅。所以實際上我領到的是已經扣完或免扣的淨利息,不需要自己再去美國繳30%的稅。
簡單講,台灣券商在設計這種債券商品時,早就已經處理好稅務結構,投資人拿到的是「淨利息」。
講到這,大家應該就清楚了。
最後,雖然在美國端不用扣30%稅,但你在台灣身為稅務居民,依據《所得稅法》,這些債券利息屬於「海外所得」,是要申報的。
美國公司債利息屬於台灣稅法下的「海外所得」(所得稅法第8條),需申報。海外所得全年合計未達新台幣100萬元,免予申報(視為0,不併入所得稅計算)。
如果海外所得全年超過100萬元,需全部申報,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稅負(稅率依總所得級距)。此外,如果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等)超過750萬元(以2025年申報為準,財政部公告可能調整),則需計算最低稅負制(AMT),稅率20%,取較高稅額繳納。
申報不等於一定課稅,取決於您的總所得與扣除額。
最後,因為我也不是稅法專家。後面寫的這兩段可能有點複雜。大家隨便看看就好,反正該繳多少稅你就是得繳多少稅。
以上是個人經驗分享,非稅務建議,請諮詢專業會計師或國稅局。這幾天再跟大家分享我到底買了那些公司發行的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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