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被衝康、訂雞排被排擠算霸凌嗎?勞動部給答案了!符合「5要件」直接申訴起來
最近職場最發燒話題,莫過於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職安法新制!網路上有不少傳言,例如「訂雞排沒揪」、「群組被衝康講壞話」就算職場霸凌,真假?突然揪團壓力都大了起來,怕漏問了誰XD


勞動部給答案了!職場霸凌不是我們自己心裡覺得委屈、或是單憑感覺就算數,需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並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真正認定。

1. 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
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
2. 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
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
3. 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
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4. 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
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
5. 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

勞動部特別提醒,這5大要件缺一不可,若符合可直接向上(老闆/主管)提出申訴,遇公司擺爛不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那就直接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請公權力來實施勞動檢查。
就算不符合這五點,一些常見的不合理職場鳥事,一樣有法可管!
例如有需求要請假,但主管卻不給請,這恐已違反《勞基法》,可以直接找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訴;或是同事在工作群組內講難聽話、壞話,內容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的,這也涉及民法、刑法相關規定,可自行截圖蒐證,必要時循司法救濟保護自己!
出來賺錢是求財,不是來求氣的,有些不必要的官場、老鳥文化非常不可取,別傻傻的承受把自己悶出病來,要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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