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夯理財】「吾疆」豪宅學稅務知識,四種狀況贈與稅差了6千萬!
別只是嗑瓜追八卦,這次的王力宏離婚事件還能學到稅務知識。
王力宏的最後一次聲明裡提到「你們的住的房子我會過戶到你的名下」,網路上開始討論李靚蕾取得房子後需繳納多少稅?有人說6,000萬跑不掉,有人說可能不需要繳。
這次事件給我們一個很大的啟示,如果覺得婚姻真的走不下去,即早規劃財產、房子要怎麼處理很重要,尤其最好在還有婚姻關係時處理完比較好。以下整理目前大家提出的四種不同狀況下,所需繳納的稅金各是多少給大家看,真的差很多。
1. 離婚後 男女雙方間贈與(自然人對自然人贈與)
根據財政部的贈與稅應納稅額計算方式,稅率級距及速算公式如下:
若吾疆登記在王名下,並於離婚後要贈與李,則為自然人對自然人贈與,贈送方要被課贈與稅,按上表累進稅率課10%-20%的贈與稅。以吾疆公告評定現值1.5億元來說,約需繳納2,625萬元贈與稅,這還不包含土增稅、契稅,若加上去至少3,000-4,000多萬元跑不掉。
1.5億 × 0.2 - 375萬 = 2,625萬(應納贈與稅額)
2. 離婚後 公司對個人贈與(法人直接贈與)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營利事業或社團、財團法人的贈與行為都不屬於贈與稅的課徵範圍,不需要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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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依新聞所說,吾疆登記在宏聲公司名下,要贈給李,則無需繳納贈與稅,但受贈者必須以評定標準價格併入受贈年度所得。若吾疆以1.5億稅基來計算,李靚蕾必需繳納最高40%的綜合所得稅,這樣算下來6,000萬跑不掉。
3.離婚後 公司對公司(法人股權轉移)
新聞提到李也有公司,於是有地政士專家提出,透過法人股權移轉的方式進行也是一種方式。
法人股權轉移,將可從原本的40%綜合所得稅,變成法人對法人的20%稅率,再加上土增稅、契稅等。
4.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給付
夫妻兩願離婚時,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非屬贈與行為,免予課徵贈與稅。
若雙方尚未完成離婚程序,則可將此列入離婚協議,將「宏聲文化」的股權讓與給李靚蕾,就沒有繳納贈與稅的問題。
看完以上四種情形,可以發現在離婚後才進行的贈與、轉移都必須支付相當高的費用,所以建議大家,婚姻真的走不下去,財產分配規劃要先做好再離婚。
在遺產贈與稅法第20條第6款中明文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是不用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另外,在土地稅法第28條之2,也明文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還是交印花稅及房屋部份的契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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