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德克巴萊8億票房,為何還虧2.2億?
我看到先前魏德聖導演與郭台強先生之間,關於賽德克巴萊多年的投資、版權與債務糾紛,終於和解落幕。以下整理自雙方公開聲明與媒體報導,給做生意的人一個提醒。

先講懶人包。
電影上映後,台灣票房約8.1億元,若加上其他收入,外界看到的數字約8.8億元。
魏德聖一方的想法是,電影創造了8億多票房,自己與果子電影卻沒有拿到分潤,甚至連電影板權與原本持有的公司股權都失去了。他因此主張自己是在不了解法律效果的情況下簽下4,500萬元本票,並對郭台強等人提出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侵占等告訴,當時是提告涉嫌。

但郭台強一方的說法完全不同。據郭台強一方表示,8億多是票房,不是淨利。票房要與戲院拆帳,通常很大一部分要分給戲院及發行端,剩下的還要支付廣告、行銷、製作及其他費用。
據其說法,經會計師查核後,賽德克巴萊不但沒有獲利,反而虧損約2.2億元,既然沒有獲利,自然沒有利潤可分。
至於4,500萬元本票,據郭台強一方表示,當時果子電影在外積欠6千多萬元,有人先借出6,500萬元協助處理,其中2,000萬元以果子電影持有的中影國際股權抵銷,剩下4,500萬元債務,才由魏德聖簽下本票。
後續發展,檢方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對郭台強等人做出不起訴處分。魏德聖不服提再議,後來發表道歉聲明,表示因年代久遠、文件遺失造成誤會,向郭台強致歉,雙方達成和解並撤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這件事有兩個看法給大家分享。
第一,票房、營業額不是利潤。
做老闆的看到這裡一定很有感,一部電影賣8億不代表賺8億,戲院拆帳、發行費、廣告、製作、後製、人事、利息全部扣完,可能是虧損。
很多創業者也一樣,看到一年幾億營業額就以為賺很多,卻沒算廣告、人事、倉儲、運費、退貨、租金、稅金。外面的人看你賣多少,老闆要看的是扣完後口袋還剩多少,淨利與現金流才是重點。
第二,不要亂簽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合約、本票、借款、保證、股權轉讓,看不懂就不要簽,不要因為熟識、不好意思或想省律師費就拿公司與財產冒險,該給律師看的錢不能省。
給年輕創業者的提醒:分清楚營業額與利潤,把每筆成本算清楚,合作留下完整紀錄,文件看明白再簽。
我做電商這麼多年,對這件事情特別有感,以前486團購一年可以花掉7千多萬元廣告費,外面的人看到的是營業額、訂單量與知名度;但是我看的是廣告、人事、倉儲、運費、客服、退貨、租金、稅金。
外面的人只看你賣了多少,老闆要看的是全部扣完以後,口袋裡到底還剩多少。
所以這幾年我重新調整公司,廣告沒有效益就減少,沒有產值的部門就檢討,展示中心、人力及經營模式也重新計算。
這件事的另一個教訓,就是不要亂簽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合約、本票、借款、保證及股權轉讓,只要看不懂,就不要簽。不要因為彼此熟識、不好意思拒絕,或者想省一點律師費,就拿自己的公司與財產冒險。
十年來,電商從紅海走到黑海,從價格戰打到信任戰,從一台電腦能賣東西,到現在得面對演算法、直播、AI、供應鏈斷鏈與地緣政治。
我們早已不再只是在賣東西,而是在參與整個產業的轉型與重構。
這個專欄,記錄的是一位電商老兵、企業經營者在第一線的觀察與思考。從平台競爭、品牌策略、實體轉型、到勞動與法規,每一篇,都是血汗與經驗的結晶。
這裡沒有空談,只有真相。
這裡不是輿論戰場,是經營戰場。
寫給還在打仗的人,也寫給下一個想上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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