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有邊界,但做人不能只有邊界!從這起從保全拒倒垃圾判決,我真心覺得請到他真衰!
日前有一則新聞,一個保全人員拒絕清潔管理室的冰箱跟倒垃圾,住戶鐵門遙控器故障他也拒絕去幫忙開一下,要住戶自己想辦法。
有很多人痛批這保全公司跟法官的判決,但我看了一下新聞,要是我是法官,我也是這樣判決,因為我認為這個結果在勞動法邏輯上是說得通的。

關鍵其實不是「保全到底該不該倒垃圾」,而是法院看的是這個人是否具備繼續履行這份工作的能力與意願。

依新聞描述,他不是單純對工作範圍提出疑問,而是短短三天就連續出現幾件事:拒絕輪流清理管理室垃圾、拒絕擦拭冰箱;住戶遙控器故障,也拒絕協助開車道門,甚至叫住戶「自己想辦法」,總幹事出面溝通後仍無法取得共識。
如果今天只有一句:「合約沒有寫倒垃圾,我認為這不是我的職責,希望公司釐清。」那我反而覺得勞工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員工不是公司叫他做什麼就必須無條件做什麼。

但社區管理員、保全這種工作,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現場服務與維持管理區域正常運作」性質,管理室自己的垃圾、冰箱簡單擦拭,跟叫他去掃整棟樓、刷廁所、清住戶垃圾,是完全不同的程度。
更重要的是「住戶遙控器壞掉,不幫忙開車道門」這件事,因為住戶進出管理,本來就是社區管理保全工作的核心場景之一,遙控器臨時故障,管理員確認身分後協助開門,是非常合理的現場處置。如果態度是「那是你家的事,你自己想辦法」,那問題已經不只是職務說明書,而是他對這份工作的基本認知跟社區需要的人完全不相容。
至於這個人的心態,我會把它拆成兩層看。
- 第一層,他有一個觀念其實沒有錯:
「我的工作有職務範圍,雇主不能無限上綱。」
- 但他的問題可能出在第二層:
把「職務邊界」理解成「只要不是我認定的工作,我就一概不做」。
這在任何需要團隊合作或服務客戶的職場都很難長久,尤其才上班第三天,正常比較成熟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我想確認一下,管理室清潔是管理員固定工作嗎?如果只是大家輪流維持自己工作環境,我可以配合;但如果包含整個社區清潔,我希望把工作範圍講清楚。
這樣既守住自己的權益,也沒有把事情搞僵。他卻似乎直接採取「我不是清潔員」、「開門也不是我的工作」、「你自己想辦法」的方式。這透露出特質:非常在意這是不是我的事,卻沒有先思考這件事情現在需不需要有人把它處理掉。
所以如果我是雇主,我也會擔心,今天是垃圾和車道門,明天可能是住戶跌倒:「扶人不是我的工作」;漏水:「水電不是我的工作」;有人把東西掉在門口:「清潔不是我的工作」。
法院也沒有因此讓雇主什麼都不用付,實際工作的3天薪資與加班費5,258元仍然要給,這也很合理——不能勝任所以可以合法終止,跟「做過的工不用付錢」是兩回事。
職務有邊界,但做人做事不能只有邊界。
真正好的員工不是什麼都吞,而是知道什麼時候該幫忙、什麼時候該溝通、什麼時候才應該說「這已經超出我的職責」,這三者的分寸,才是真正的職場能力。
結論,請到這樣的人,也真的是衰!
十年來,電商從紅海走到黑海,從價格戰打到信任戰,從一台電腦能賣東西,到現在得面對演算法、直播、AI、供應鏈斷鏈與地緣政治。
我們早已不再只是在賣東西,而是在參與整個產業的轉型與重構。
這個專欄,記錄的是一位電商老兵、企業經營者在第一線的觀察與思考。從平台競爭、品牌策略、實體轉型、到勞動與法規,每一篇,都是血汗與經驗的結晶。
這裡沒有空談,只有真相。
這裡不是輿論戰場,是經營戰場。
寫給還在打仗的人,也寫給下一個想上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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